(学生工作处2011年9月1日公布)
学习态度及纪律 (30%) | 基础分90分 减分项:1、无故不参加年级大会、班会、团会者,每次3分; 2、无故逃课者每课时1分; 3、专业内通报批评每次扣10分,院部级(及以上)处分者减15分; 4、学习态度不认真,成绩有3门及以上不及格者减15分。 加分项:1、通过国家四、六级,计算机二级(江苏)及以上考试每项加2分; 2、通过其他社会承认的资质考试每项加1分; 3、参加各类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每项加1分,课题结题附加2分; 4、有文字成果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每项加3分; 5、其他科技成果应用于实际的每项加3分。 分值计算时先减分后加分 | ||||||||||
社会任职 (25%) | 基础分80分 详细加分如下:
注: 1、有多项任职者只加最高分; 2、对其任职情况可以相应加减分数(加减上限5分),此项适用所有班级成员,由辅导员完成。 | ||||||||||
社会活动 (25%) | 基础分75分 加分项:1、参加校级以上活动者加5分/次,获奖者附加3分/次; 2、参加校级活动者加4分/次,获奖者附加2分/次; 3、参加院部系活动者加3分/次,获奖者附加1分/次; 4、参加班级活动者加2分/次。 减分项:参加集体活动低于2次(含2次),每缺1次减5分 具体参加活动次数参看班级记录 | ||||||||||
宿舍卫生 (20%) | 基础分:宿舍卫生平均成绩(以宿管科检查结果计) 加分项:获得文明宿舍等宿舍相关荣誉每次加2分 减分项:违反宿舍管理规定被宿管科记录在案的每次减3分 | ||||||||||
备注: 1、以上各项分数上限为100分; 2、以上各项低于80分取消参加奖学金评定资格; 3、夜不归宿超过2次、早操缺席超过10次、无故旷课超过10学时者,操行总分扣20分,取消奖学金参评资格; 4、宿舍卫生加分面向宿舍全体成员,宿舍卫生减分项只减到个人; 5、评分做到实事求是,各项要有详细列表,加减分数有据可查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