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、中心,各位老师:
根据人事处关于进行2021年绩效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,现将3499cc拉斯维加斯入口2021年绩效评价考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原则
本着实事求是、严格认真的态度,坚持客观公正、民主公开、注重实绩、全面考核的原则。学校考核3499cc拉斯维加斯入口,3499cc拉斯维加斯入口考核全院教职工。
二、考核对象
全院在职在岗教职工(含人事代理人员)。
三、考核数据
为减轻教职员工年度考核表填写工作,今年考核表数据采取自动采集方式。
各位教职员工可以在【信息门户】->【服务中心】->【年度考核】中查看个人年底考核数据情况,确认提交。
考核数据自动采集自学校各个业务系统,如您发现数据存在错误,请联系相应部门进行修改,数据修改后四个小时内会同步更新。个人考核表数据审核反馈截止时间为1月5日24:00。
考核表数据对应部门和联系人如下:
【基本情况】来源:人事处 联系人:乔老师86185557
【授课情况】来源:教务处(本专科生授课) 联系人:请联系本院部教学秘书 研究生院(研究生授课) 联系人:刘老师 86185535
【其他工作量】来源:教务处 联系人:请联系本院部教学秘书
【指导学生情况】来源:研究生院(指导研究生) 联系人:刘老师 86185535 教务处(本科生论文) 联系人:黄老师86185205
【科研情况】来源:科技处 联系人:吴老师86185053
【论著情况】来源:图书与信息中心 联系人:徐老师86185009
【获奖情况】来源:人事处 联系人:乔老师86185557
四、考核等级的评定
个人绩效评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、称职、基本称职、不称职四个等级。优秀比例为15%,各系、中心优秀指标数见附表。
1. 本年度具有下列情况之一,其考核结果一般确定为基本称职等级:
(1)连续旷工5至7天或者一年内累计10至15天者;
(2)无正当理由一年内累计迟到、早退在15次以上者;
(3)工作责任心不强,责任差错2次及以上并造成较严重后果者;
(4)因直接责任事故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损失达1万元以上、3万元以下,并造成不良影响者;
(5)经认定属较大教学事故责任人者;
(6)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由组织安排的培训;
(7)其他应认定为基本称职的情况。
2. 本年度具有下列情况之一,其考核结果一般确定为不称职等级:
(1)连续旷工超过7至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15天者;
(2)缺乏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,不能胜任本职工作,或不服从组织分配,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;
(3)经认定属重大教学事故责任人者;
(4)私下转让学校科技成果者;
(5)私下在外兼职,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者;
(6)工作责任心不强,因直接责任事故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损失达3万元以上或人身伤亡事故,造成不良影响者;
(7)严重违反社会道德、妨碍社会管理秩序,被有关部门处罚,或受司法机关刑事处罚者;
(8)无正当理由、拒不参加考核者;
(9)师德考核不合格者;
(10)其他应认定为不称职的情况。
3.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参加考核,但不定等级,其考核评语可作为其今后晋职定级的依据:
(1)新进校未满半年人员,只写评语,不定等级;
(2)因病假、事假等原因离岗时间累计达半年以上,目前在岗的教职工。
4.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本年度不参加考核:
(1)因病、事假超过半年以上目前仍不在岗的人员;
(2)待聘人员。
5.其他:
(1)受到警告处分的,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,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。
(2)受到记过处分的,在受处分期间,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。
(3)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,在受处分期间,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上等次。
五、考核结果的使用
按照《我校绩效津贴实施办法(修订)》(药大人〔2020〕263号)和《我校院部取得标志性成果奖励方案(试行)》(药大人〔2019〕108号)文件精神,依据二级单位和个人的考核结果核拨和发放绩效津贴。
六、时间安排
1月5日前 个人登录学校信息门户,进入服务中心年度考核模块,审核相关数据;
1月8日前 个人确认考核数据,线上提交《我校教职工年度考核表》,填报过程中有任何问题,请联系院办张倍茹老师,办公电话:86185063;
1月10日下午4点前 各系/中心组织年终述职考核,并按照优秀指标数评选出优秀人员,将优秀人员名单报给院办姜红老师;
1月11日前 各系/中心主任登陆系统完成审核。
注:双肩挑处级干部不需要在线填写《我校教职工年度考核表》,按要求提交处级干部考核表即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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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12月31日